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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书带来的改变

2020-08-07 15:46: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7日讯  “采石场被治理了以后,我的兰花得救了,非常感谢你们。”日前,清流县检察院涉台检察工作联络室检察官们在走访一家生态兰花有限公司,核实水土流失整改情况时,公司经理赖先生兴奋地告诉检察官。

赖先生经营的兰花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拥有30亩的兰花种植基地,是清流县花卉种养大户。去年,公司附近的采石场因为没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导致该项目作业区域及主干道路布满泥浆,这些泥浆未按规程进入收集池,而是流入了小溪,溪水成了污水,影响了基地兰花的灌溉和培育,而作业产生了极大的噪音,也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影响。

清流县检察院涉台检察室的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立即着手对采石场可能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依法进行了调查,在确认了以上事实后,对主管部门发出了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方按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等三个方面的检察建议,得到了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促改。

侵害停止了,赖先生心头上悬着的石头也放下了,但是检察官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不久后,该采石场的承包经营人郑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卷宗就送到了检察官的办公桌上。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积极督促郑某某与林业部门签订复绿补植协议,并在郑某某缴纳了33550元代植费及生态修复金,采取了补种措施后,结合该案其他量刑情节,依法建议法院对郑某某判处缓刑,得到法院采纳。

案件办完了,承办检察官感触颇深:“对检察建议跟踪监督,把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了,同时还落实了对企业的依法保护,法律监督有了效果,我们工作做起来也更有劲了。”而赖先生经过这件事后,也对检察机关有了更多的信任,欣然接受该院的邀请,担任起了涉台检察联络员,积极反馈在清流投资兴业的台商、台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清流县检察院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该院发出各类检察建议23份,以检察建议跟踪问效方式,促进了清流县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对履职中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督促解决了社会治安、教育卫生、自然环境、市场流通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邹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