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浦城县人民检察院铸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利器”

2020-10-16 15:19: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6日讯  “姐姐,我已经开始了大学生活,校园里一切都好,我会好好学习。”近日,小浪(化名)给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打来电话。小浪之前是浦城县一高中在校生,因打群架导致对方一人轻伤。小浪作为“纠集者”之一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当时的小浪懊悔不已。

浦城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小浪认罪态度良好,且犯罪为一时冲动。为了给孩子争取一次机会,承办检察官多次组织双方家长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敦促赔偿,最终取得了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依法对小浪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今年9月,小浪被某大学音乐系录取,得以踏上自己的梦想之路。

担起帮教责任,构筑保护“责任网”是浦城检察院义不容辞的责任。2019年,该院牵头县公安局、司法局、团委等各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帮教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同时,还引入社区矫正、社工服务等帮教渠道,不定期地开展精准帮教。2019年以来,共开展临界帮教5人次,成功助力其中2人分别考入大学及重点高中。

2019年5月,该院在办理刚满18周岁的阿华(化名)涉嫌强奸幼女罪一案中,检察官准确把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标准,在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的前提下,加大犯罪指控力度,通过提前介入、提出法律适用建议等,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移送审查逮捕,并以强奸罪依法对阿华提起公诉,获法院有罪判决,切实保护被侵害幼女的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浦城县检察院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51人,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严厉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对暴力伤害未成年人身体、性侵未成年人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为未成年人织牢了法治的“正义网”。

2019年9月,该院经过调查发现,县中小学学校周边存在大量食品摊贩占道经营、使用易燃易爆气体作业、销售“三无”食品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及时向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牵头组织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促成相关部门对全县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依法取缔违法流动摊点73处,有效治理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与此同时,该院依托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官担任法治辅导员机制,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与县司法局、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学校、社区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帮教机制,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社会“防护网”。2019年以来,共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联合帮教,并建立跟踪回访档案。

(陈炜 邹洁 何章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