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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发有为 开启八闽政法工作新篇章

2021-01-19 09:57: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扫黑除恶

推进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我们以毛仁春等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为牵引,全面落实‘六清’行动各项任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极大提升,全省群众安全感率达98.987%的历史高位。”2020年11月27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挂牌督办案件第7次新闻发布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罗东川就福州毛仁春案作了发布,交流案件办理经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2020年,围绕提高“惩腐打伞”、以案治本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省纪委监委制定五项机制18条举措,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省纪委监委会同政法机关共同出台了“三个同步”“五个联合”“四项协作”“四联动”等工作机制,实行查处协同、会商协同、督导协同。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我省政法机关始终坚持扫黑除恶与行业整治一体推进,最大限度打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力争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出台了“1+10行业整治方案”,即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总体实施方案和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信息网络等10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推动扫黑除恶与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同频共振,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同向发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通报制度,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以“三书一函”等形式,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推动整改落实、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各级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案件高发、多发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截至2020年底,我省打掉黑社会性质团伙15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63个、团伙329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2626件2800人,案件办理质量居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意率高达98.62%,我省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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