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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法院“司法门诊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1-01-25 11:39: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5日讯 近日,寿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化解了两家企业长达7年的纠纷,这也是该院通过创新“三级化讼”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院门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悉,2013年间,寿宁某铜业公司(简称铜业公司)出售漆包线给寿宁某电器公司(简称电器公司),因铜业公司出售的漆包线产品等级与订购等级不符,造成电器公司一次性赔偿国外某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电器公司要求铜业公司承担该笔赔偿并对剩余库存进行退换未果,也因此拒绝将剩余货物尾款25万元支付给铜业公司。

多年来,双方因产品质量及货款拖欠问题持有争议,经乡政府、调解员等屡次调解、制定多套协商方案均未能成功,今年1月,电器公司诉至法院。

寿宁法院“司法门诊部”法官接到该起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两家企业,并多次往返两家企业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经调解,电器公司结清拖欠铜业公司漆包线货款,账面剩余货款清零。铜业公司同意由公司股东潘某支付给电器公司漆包线单价误差人民币26000元,并约定双方此前关于拖欠货款及产品质量损失等纠纷到此了结,实现事了人和。

(蔡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