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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法院公安联动执行让被执行人偿还欠款34万元

2021-01-26 12:42: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6日讯 日前,福州长乐法院干警与公安民警联动发力,对一名行政拘留期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促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偿还欠款34余万元。

蒋某某是长乐区古槐镇某村村民,为某生产队成员。2018年7月,蒋某某未取得生产队其他成员授权,作为乙方与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书》,约定乙方同意村委会收回承包地4.83亩,甲方应支付乙方征地补偿款34.29万元。同日,蒋某某向村委会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自愿领取该征地补偿款后,与生产队其他成员协商处理好征地补偿款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事宜。

领取款项后,蒋某某未按承诺向生产队其他成员分配征地补偿款。后经村委会诉讼程序,长乐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上述《征地补偿协议》无效,同时要求蒋某某返还征地补偿款等。

蒋某某对生效判决不予执行,该案经村委会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是征地补偿款,且生产队成员较多,情绪较为激动,若执行不到位,有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风险隐患。经办执行干警立即对蒋某某采取线上+线下全面的财产调查。但经一番调查,执行干警确认蒋某某为“三无人员”,即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产。

基于此,执行干警走访了蒋某某,他却表示自己年纪较大,其与配偶均无业,每月靠子女接济生活。当执行干警追问其土地补偿款下落后,蒋某某表示用于投资等都亏本了,且一再表示无法还款。后来,蒋某某干脆与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执行干警多次欲对其司法拘留未果。

不久前,执行干警再次走访该村,了解到蒋某某近期与部分生产队成员因该征地补偿款产生肢体冲突,目前其正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根据长乐法院与区公安局签订的联动执行备忘录,执行干警迅速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要求行政拘留期满后继续对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进行司法拘留。

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蒋某某行政拘留期满当日,执行干警带着拘留证出现在他的面前欲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经过紧张调解,蒋某某最终迫于拘留威慑,让家人凑足34.29万元打入法院执行账户,并保证以后一定做个守法的公民。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