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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前服务 给企业多一点“安全感”

2021-01-27 10:08: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规范破产审判

净化市场环境

2020年11月11日,随着涉案项目资产以29.12亿元在平台被成功拍出后,厦门“第一高楼”迎来新生。与鼓浪屿隔海相望的“第一高楼”高300多米,开工至今已有十余年,因建设资金不足,经历接盘、搁浅风波,2020年7月,接手项目的两家公司由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年久失修,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加上企业负数额巨大,申报债权高达两百多亿元,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为了尽快完成破产程序,审判团队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企业负债情况综合考量,确定了资产处置与债务清理“两线并行、处置优先”的工作方案。

先破后立,盘活企业资产,4个月内实现最大化财产处置价值;腾笼换鸟,引入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重新开发建设,实现项目复工复建……雷厉风行的“一揽子”计划背后,是厦门中院积极构建完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带来的显著成效:近年来,该院不断完善破产审判管理规范体系,建立破产审查立案甄别机制,创新运用“预重整”“预和解”等审判方法,对仍具有存续、重整价值的企业积极挽救,对已无生存价值的企业加快清算处置力度,净化其他市场主体生存环境。同时,该院还成立了全省首个破产法庭,并建立“破产案件辅系统”,实现所有破产事务“一网通办”,破产审理工作全程留痕、全程公开,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便利化和透明度。

厦门只是一个缩影。记者采访发现,福建各地法院破产审判方式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全省法院因地制宜,因案施策,积极帮助危困企业转型升级、重获新生,加快“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让企业优胜劣汰成为常态,净化市场环境。

莆田中院在化解一系列“烂尾楼”执行案件的实践中,形成“党委正确领导、政府主动担当、法院积极作为、各方联动配合”的烂尾楼司法处置模式,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双重效益。

龙岩中院联动财政、税务等20个部门共同参与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调机制,着力解决制约破产审判的企业注销、税务核销、职工安置、资产处置难题等障碍和堵点,缩短破产办理周期,节约破产成本。

记者了解到,为破解“执转破”瓶颈,省高院在全国首创“执破直通”工作机制,打造“执破”一体的办案团队,发挥执行人员“带案进、销案出”的程序集约效应,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堵点,有效解决因执破程序衔接不畅、执破脱节、联而不动等问题,努力提升“执转破”案件办理质效,带来彰显“1+1>2”的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