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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案件宣判

2021-02-26 01:11: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男子买卖染疫松木获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6日讯 在未办理植物检疫证的情况下,仍然从松材线虫疫情区调运染疫松木……2月23日,由周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宁县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案件,在周宁法院开庭宣判,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丁涉嫌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到五个月不等,缓刑六个月到八个月不等,分别并处罚金二千元。

自2020年2月起,福安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为松材线虫病疫区。2020年10月下旬,被告人林某乙需要松木打桩,便联系被告人林某甲购买松木。被告人林某丁在明知福安市出现松木大面积长虫会传染且未办理植物检疫证的情况下,仍通过被告人林某甲以1立方木600元的价格将染疫松木出售给被告人林某乙,被告人林某乙明知该木材情况仍予以购买。

2020年11月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林某甲驾驶小货车将约11立方米枯死的松木运往周宁县玛坑乡公益性公墓时,被周宁县林业局执法大队查获。经鉴定,车载松原木有携带松材线虫活体。经林业专家组进行危险性评估,林某甲违规运送染疫松木具备引起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的条件,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的危险。

据了解,松材线虫病被称为松树“癌症”,是一种毁灭性森林病害。在自然条件下松材线虫病可危害松属植物45种,该病传播途径多、致病力强、潜伏时间长、寄主死亡速度快,一旦发生疫情,治理难度极大。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许文昌 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