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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首个“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建立

2021-03-15 01:27: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5日讯 3月11日,莆田涵江法院、涵江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在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开展“木兰溪流域(涵江段)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植树造林活动,涵江法院院长何文珍、涵江检察院检察长吴建伟共同为“木兰溪流域(涵江段)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揭牌。据悉,该基地也是莆田市建立的首个“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

该基地占地面积437亩,为“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绿美并举”打造实践平台,主要用于开展生态保护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异地补植复绿、动植物保护、公益植树、生态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以期成为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以及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的重要阵地。

在植树造林活动中,何文珍、吴建伟共同植下一棵树苗。参加活动的涵江法院干警、涵江检察院干警、区自然资源局干部和志愿者们一同种下枫香、火力楠等600多株。

(莆田长安网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艳红 姚丹 陈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