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一家三口“扎堆”醉驾
儿子醉驾出事故,父亲大发雷霆批评教育;结果三个月后父亲也醉驾摩托与人相撞,更离奇的是两个月后,女婿也醉驾出事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7日讯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对于将乐县的老谢来说,还真的应了这句话。2020年5月28日,老谢的儿子小谢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案侦查。可让老谢没想到的是,2020年9月6日,自己也犯起了糊涂,犯了同样的错,因醉酒驾驶造成了交通事故。 2020年5月28日晚,小谢和朋友在将乐城区一家牛肉面馆喝酒,酒饱饭足后,心存侥幸的他驾驶着摩托车回家。哪知,途中与他人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发现小谢满身酒气,但因为小谢被撞后昏迷,无法完成呼吸式酒精测试。送医救治后,出警民警对其抽血送检,小谢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79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得知儿子小谢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老谢大发雷霆,对小谢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了喝酒驾车的危害性。 然而,小谢的伤痛还未痊愈,老谢却忘了心头的伤疤。同年9月5日晚上,老谢在外与朋友喝了酒后,忘记了对儿子小谢的教育,同样侥幸地骑上了摩托车。当他骑着摩托车行驶至将乐县教育局门口路段时,意外发生了,老谢与他人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出警民警现场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显示老谢体内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再次抽血送检后,老谢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4.4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同样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0年11月20日,令大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当晚,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派警称:“城区幸福里幼儿园路段发生一起轻便摩托车与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疑似酒后驾驶。”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将双方伤者送医救治后,对肇事的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张某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1mg/100ml,随后民警在县医院让医生对张某进行了抽血,并送检。11月23日收到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书,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3.3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当办案民警对张某进行身份信息查询时意外发现,原来张某是老谢的女婿。老谢、小谢、张某竟是一家人。 短短的几个月内,小谢的伤痛还尚未痊愈,老谢还没来得及懊悔,张某没有汲取岳父与大舅哥的惨痛教训,又将自己送进了警局。 目前,小谢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伍佰元;老谢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本报记者 黄丽青 实习生 郑慧洁 通讯员 应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