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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聘任首批12名涉企案件合规监督员

2021-03-18 12:44: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8日讯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举行首批涉企案件合规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初任培训,会上宣读了《关于聘任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首批涉企案件合规监督员的决定》,与会领导为该院聘请的首批12名涉企案件合规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聘任仪式后,华侨大学法学院王君炜副教授立足《工作规程》、《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规定内容等,为监督员们详细介绍涉企案件合规不起诉、合规监督员管理的有关情况,并就工作运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与监督员展开讨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君炜表示,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实施是对企业家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刑事法律风险的一种兜底性的保护,但更应该成为企业家提升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意识的重要契机。

据悉,洛江检察院率先制定出台《涉企案件合规不起诉工作规程(试行)》和《涉企案件合规监督员选任及管理规定》,并创造性地推行合规监督员制度。经组织推荐、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经过层层选拔受聘上岗的首批监督员将在涉企案件中充分履行对涉罪企业刑事合规情况进行调查、规划、监督等职能。

(记者 肖赣 通讯员 汪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