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今年收到的最好礼物”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对一考验期满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诉决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6日讯 “经过6个月的考察期,仓山区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我今年收到的最好礼物……”近日,在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召开的一场不起诉决定宣布仪式上,少年小南(化名)感慨地说道。 小南平时酷爱骑车,希望和同龄小伙伴一样能拥有一辆电动车,但遭到父母反对。2019年11月,小南伙同朋友盗窃了一台停放于路边的电动车,因此触犯法律,被移送仓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作为承办人的仓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方志深入调查案件背后成因,并结合小南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交往关系等为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同时,对于小南父母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及时履行监管义务。 2020年9月,黄方志综合全案对小南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通过联席会议召集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亲职专家就小南的帮教工作及“督促监护令”的落实进行部署。通过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踪帮教,引导小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法治意识。同时对小南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帮助营造理解、互助和积极的家庭环境。 在随后的6个月考察期中,本就性格外向的小南在参与志愿活动过程中表现积极。他向检察官表示十分后悔自己一时冲动的犯罪行为,给社会添了麻烦,希望通过多做善事回馈社会、弥补自身过失。 考察期内,黄方志一直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视频回访、书面邮寄材料等形式跟踪了解小南的帮教情况,并密切联系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亲职专家,多角度掌握孩子的转变情况,及时调整督促帮教计划。 “原来我们和孩子沟通比较生硬,批评他也不听进去,很少关注他的内心需要,缺乏亲子之间的交流。但经过亲职教育,我们学会了如何与孩子沟通,孩子通过帮教也开始主动和我们交流,原来叛逆的他又变得阳光了……”小南的家长表示。 “小南在志愿活动中表现优异,做好自己的任务之后还会协助他人完成任务,团队协作意识较强,面对小朋友时充满耐心……”对接的司法社工如是说。 2021年3月,小南6个月的考察期届满。因小南悔罪表现强烈,不仅及时赔偿被害人损失,还主动登门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表示十分懊悔,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帮教工作,其父母均表示会认真履行监管义务。因此,仓山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在不起诉决定宣布仪式上,小南深刻反思了自身行为,并珍惜自己在帮教期间的收获,表示这份不起诉决定将让他重新扬帆起航。 不起诉宣布仪式结束后,黄方志还召集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亲职专家共同研究后续跟踪回访工作方案,对小南及其父母在考察期届满后的情况适时开展跟踪督促。 黄方志介绍,小南一家是仓山区检察院运用“4+1+n”帮教回归工作模式开展帮教的第一批家庭。该模式通过专业团队、科学办法,为每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检察官小组、司法社工、心理辅导老师、亲职教育专家+N种亲子、家庭问题服务”资源,帮助服务对象早日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状态和良性家庭环境。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程慧 陈秀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