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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速交警还原离奇交通事故

2021-03-31 10:59: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案发地与案件发现地相距10公里,受害人何以被“搬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1日讯 3月30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3月23日发生于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辖区的一起离奇交通事故案件案发过程得以还原。

3月23日17时10分,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值班室电话响起:在沈海高速公路A道2077公里+100米处有人受伤躺在右侧车道内。

赶到案发现场的民警发现,现场只有一名老年女性,重伤倒卧于右侧行车道,双下肢开放性骨折,前颅部有碰撞伤。现场无肇事车辆,无车辆制动痕迹,无车辆碰撞散落碎片,无目击证人,无视频监控,伤者身份不明,地面仅留伤者的一只左鞋。

她是谁?她的伤害是如何造成的?

勘验民警根据伤者下肢毁伤情况,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且判断肇事车辆应为大型载货汽车。但除此之外,民警对于案件没有任何头绪。希望寄托在了被害人身上。但案发当晚,该名伤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现场极为匮乏的痕迹物证,案件怎么破?如何还原事实真相?

办案民警根据受害人的衣着体貌特征及其脖子上挂有一串钥匙等情况排除该人员为流浪或精神异常人员,立即向沿线派出所,村居委发出通告查找尸源。同时调取周边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公共视频排查肇事嫌疑车辆,调取周边车辆卡口记录,查找目击证人及相关行车记录仪视频。侦查人员排查了数小时的公共视频,并未发现肇事车辆的蛛丝马迹。案发地周边村镇也没有被害人身份线索反馈。但在对过往车辆驾乘人员的询问摸排过程中,民警逐渐确定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大致为3月23日17时。

但奇怪的是,在对3月23日17时之前行经该路段的驾驶人的询问中,都没有人反映高速公路上有行人。

人怎么会凭空出现在案发现场的?侦查员再次排查了邻近收费站进出口公共视频,依旧没有发现。会不会是过路车辆下车人员?但受害者身上没有身份证,没有手机,没有现金,不符合外出人员特征。案件再次令人感到扑朔迷离。

3月24日下午,外围排查组得到一条线索:23日下午国道104线红山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已到案,但事故受害者失踪。

原来家住马尾的受害人日常有捡拾废品的习惯。其家人在3月23日,发现外出的受害人其迟迟未归,便前往马尾罗星派出所报案,协助寻找失踪被害人。马尾民警经过对沿线公共视频排查,判断被害人遭遇交通事故。家属随后前往马尾交警大队报交通事故案件,经积极查找,马尾交警大队警方寻得肇事车辆及司机,但并未找到受害人。

接到线索的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与马尾区交警大队联系,核对受害人体貌特征,初步断定与3月23日发现的受害者高度相似,随即立即联系家属前往医院太平间对遗体进行辨认。经家属辨认该死者确系3月23日下午国道104线红山段肇事事故中受害者邹某。

从高速红山段案发地至受害者发现地,大约有十公里的路程,受害者是怎么过去的?

侦查人员从案发路边公共视频中发现: 3月23日16时30分左右,国道104线红山路段处受害人邹某步行至驾驶人杨某停靠在路边的渝DX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室前方时,杨某启动车辆向前行驶,致车头碰撞邹某,邹某倒地后被卷入并嵌挂于车底,杨某未停车继续行驶。该车于16时54分由马尾收费站进入沈海高速公路往泉州方向行驶至2077公里+100米处时,受害人坠落在高速公路上。至此案件谜团得以揭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  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