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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福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章振丰

2021-04-07 12:42: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23万字审查报告

促被告人认罪认罚

“对工作岗位负责,对案件负责。”这是章振丰的责任感,也是他长年累月的坚守信条。而在这责任与坚守的背后,是他的默默付出和奉献。

2020年6月,宁德市检察院将张某龙等14人“套路贷”涉黑案指定福鼎市检察院管辖,福鼎市检察院指定章振丰为该系列案件的承办人之一。彼时,章振丰正值父母不在身边、孩子幼小缺人照顾的困难期,但他没有推脱,毅然接受这份任务,“啃下”这块疑难复杂案件“硬骨头”。

类似因工作而无法顾及家人的情况时常有之,每每提起,章振丰都心怀愧疚。他说:“这是院领导对我的信任,也是我自身必须履行的职责,我无怨无悔。”

接到任务后,章振丰多次前往公安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同时,他以时不我待的工作节奏,抓实案件时间节点,全身心投入到案件的审查工作中。200多卷的证据材料,他用了不到1个月的时间审查完毕,并撰写了400多页23万多字的审查报告。

在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章振丰还多次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全面阐述认罪认罚刑事司法政策和检察机关量刑依据,促使其中12名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