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强力推进整治“散乱污”企业(场所)
已关停295家 升级改造10家 整合搬迁7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6日讯 关停295家、升级改造10家、整合搬迁7家……日前,记者从福清市获悉,截至3月底,福清全市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404家,成效明显。 据悉,自2020年12月初起,福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截至3月底,全市已纳入“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清单企业588家,其中要求关停取缔409家,升级改造160家,整合搬迁9家,以及以拆除违章搭盖等其他方式完成整改10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404家,其中关停拆除295家、升级改造10家、整合搬迁7家、以其他方式完成整改10家等。 为确保整改提升到位,福清市还印发《福清市“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联合复查督导工作方案》。《方案》明确,3月31日-4月9日,该市“散乱污”整治办开展对各镇街、园区、农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复查督导。 福清市“散乱污”整治办牵头成立5个督导组,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已上报完成整改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复查督导,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在落实“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中是否明确落实责任任务,是否按要求完成断水、断电、清理设备、清理原材料、清理产品等情况,确保精准整改。对于复查未达标单位,将进行发文通报并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下一步,福清市“散乱污”整治办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准发力,彻底消除“散乱污”企业(场所)污染问题,指导帮扶各镇街、园区、农场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