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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年元旦起不满4岁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安全座椅

2021-05-28 10:30: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8日讯 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汽车的普及,儿童乘坐机动车出行已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有关数据表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极大降低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率,是儿童的“救命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的原则规定。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该规定。

《规定》充分考虑可行性和操作性,适用对象限定为通俗意义的私家车。明确“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携带不满四周岁儿童驾驶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因疾病或者其他身体原因无法使用的除外。”

《规定》强化了社会共同责任。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加强宣传和检查。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对学员进行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培训。幼儿园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道路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儿童乘车安全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重在教育引导,促成文明交通氛围。《规定》还明确“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 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