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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法院创新“1156”模式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2021-06-04 16:08: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扎根基层织密解纷网络

分层递进化解矛盾

尤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入口处是一扇含有尤溪当地土堡元素的大门,门的两旁配有蕴含调解文化的对联,希望每个当事人都能平心静气地处理矛盾、妥善化解纠纷。进入大门后,便会看到“和合门”“和合堂”“劝和厅”“牵手台”等场所,这里有理学家朱熹所提的中国古人家训,古韵古风的沙发、茶几,为案件调解创造了舒适、温馨的调解氛围。

该院除了积极营造解纷氛围,还建立诉前调解劝导机制,一方面成立诉非衔接团队、速裁团队,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立案审查、调裁衔接、速裁快审等工作,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强化诉调统筹衔接,致力打好“分调裁审”组合拳。另一方面,该院以尤溪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管理中心为核心,以乡镇、村居特邀调解室和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诉非联动化解中心为平台,构建 “分层递进、一总多分”诉非联动格局,拓宽解纷渠道。

陈某系农资店老板,2015年,杨某、李某多次向其赊账购买农药、化肥,并约定于年底一次性付清货款。到2015年底,杨某、李某分别欠货款4800元、4345元,后两人均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

今年3月,多年催收未果的陈某诉至尤溪法院,要求杨某、李某偿还货款。该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诉前调解有利于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于是,在征求陈某同意后,该院将案委派给当地特邀调解员老林。

老林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了两位被告,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杨某、李某均表示所欠货款属实,愿意马上偿还货款。陈某在调解日当晚即收到了全部货款,并于次日来法院撤回对杨某、李某的起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