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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人民法院雨中出击 “亮剑”执行

2021-06-28 16:02: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出发。”6月22日清晨6时30分,东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准备开展一场涉金融集中执行行动。当天,为进一步维护好金融市场秩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东山法院在行动中出动了执行干警9人、警车2辆。

不久,天还在下着雨,两辆警车就已从东山法院驶出,直奔执行第一站——东山县陈城镇宫前村。

“起来,陈某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现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冒着大雨抵达宫前村陈某的住处,并将其从睡梦中叫醒。

事情起于2016年5月。彼时,陈某与妻子沈某向东山县某银行申请贷款20万元用于添置渔具和休整渔船。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夫妇未能及时偿还借款本息,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讨无果,遂起诉至东山法院,并在获胜诉判决后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夫妇至今尚欠本金和利息合计约12.9万元。

执行当天,东山法院执行干警向陈某表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利害关系,随后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局。慑于法律威严,陈某当场履行还款3.5万元,并与银行工作人员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承诺自2021年9月起于每月底各支付欠款1万元,直至余款全部还清为止。

第一站就顺利达到目的,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站……据悉,当天该院通过对拒不履行金融债务的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执行”,成功拘传被执行人4人,促成1件案件执行完毕、5件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0.5万元,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下一步,东山法院将继续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不断加大对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为服务保障该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陈泽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