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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裕庆:不退休的调解员 用法用情解纷争

2021-06-30 10:33: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0日讯 6月27日晚10点,在建宁县公安局老党员调解室里,一起因装修引起的邻里纠纷画上句号,双方在吴裕庆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互相赔礼道歉。

2012年,吴裕庆从公安工作岗位上退休,原本可以过上悠闲的退休生活的他,在接到建宁县濉溪镇、溪口镇调解委员会派驻城关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邀请后,毅然返岗,成为一名专职调解员。九年来,他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起,亲手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达700余份,调解成功率97.5%,履行率达100%。

以法为据解民忧

在建宁县城关,提起吴裕庆这位退休的老公安,大家都赞不绝口。成为调解员后,他活用在公安工作时积累的调解经验与法律底蕴,无论多么复杂的纠纷矛盾,一到他手里,总能捋顺条理,以法为据,使矛盾双方心服口服地止息纠纷。

1月19日傍晚,建宁县里心镇村民夏某入住建宁县城关某酒店,第二天中午,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夏某在酒店房内死亡。经建宁县公安局认定:排除他杀,系自身疾病原因死亡。“当时夏某的20多名家属,认为酒店必须负责,情绪十分激动,我们得知消息后,马上和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安抚他们的情绪。”吴裕庆回忆,“既然要求对方给说法就应该冷静地等待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在分清责任、依法、依理、合情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调解,再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解决。”

1月21日,双方代表到调解室协商,吴裕庆首先给双方宣传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并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分析。然而,双方在赔偿责任和金额上仍然有分歧,调解陷入僵持。但吴裕庆并未因此气馁:改变调解方式,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和同事分工,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当晚,在吴裕庆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补偿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调解工作不是和稀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法律法规让双方信服,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每接到一起纠纷案件,他总是第一时间翻看相关案例,找出法律依据,以法服人,“这样才是对群众负责嘛。”

用情释理化民怨

不同的人,调解的方式也不同,但想要调解成功,就必须找准矛盾根源,使双方利益获得平衡。吴裕庆始终认为,调解工作要依法,更要有情,“把道理说清楚,把法律讲明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理解,矛盾自然就迎刃而解。”

他把调解工作当作一份事业来做,每一次调解结束他都会认真反思,和同事讨论,总结经验。“说本地话,打感情牌,以心换心”,这是吴裕庆和另外两位同事总结的调解法宝之一。

2020年8月,建宁县伊家乡笔架村民艾某与陈某二人在领离婚证时发生争吵,报警后双方被带到老党员调解室进行调解。经了解,女方常年在外打工,与丈夫感情淡薄,此次提出与丈夫离婚,男方怒气冲冲,怨语相加。吴裕庆为了减少矛盾,讲亲情牌,联动多方调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作为一名党员,退休后还能发挥余热为老百姓做点事情,也能温暖自己,何乐而不为?”吴裕庆和蔼笑道,“退休前,调解只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退休后,我成了专职调解员,我也算是这里的老长辈了,每当看到大家转红脸为笑颜,我内心就充满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