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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2021-10-18 11:23: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将调解引入行政争议解决途径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近日,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龙岩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组织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

《实施方案》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原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部门设立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便民受理点。同时将调解引入行政争议解决途径,对当事人自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及时开展调解、和解工作,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