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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超速酿事故 平潭交警约谈涉案企业

2021-10-18 11:32: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平潭一公交车司机超速行驶与摩托车碰撞致人重伤。10月13日,平潭交警支队约谈涉案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平潭闽运公司)。

9月24日7时47分许,念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平潭海坛片区68海里景区4号停车场内道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事故路段左转弯时,与平潭闽运公司驾驶员倪某所驾驶的公交车发生刮撞,造成念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事故。

平潭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初步认定为念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标志、标线控制的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倪某驾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二天第一款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另一原因。同时,经调取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事发时公交车驾驶员倪某低头操作界面,未注意观察路况,导致了原可避免的事故发生。

在约谈中,平潭交警指出该起事故暴露了平潭闽运公司未落实交通安全教育、未落实主体应尽责任,对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学习教育不重视。由于此起事故发生在景区,多种车辆混行,通行能力差,交通设施不健全,普遍存在路窄、急弯、陡坡等路形复杂问题,若忽视行车安全,极易出现交通事故。平潭交警要求,平潭闽运公司应加强驾驶员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做到控制车速、谨慎下坡、安全会车、文明驾驶。

(记者 陈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