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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法院法官巧用微信聊天记录定分止争

2021-10-19 12:19: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9日讯 “你自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是你违约,当然要付我押金。而且押金当时也没有给我,我肯定要从你剩下的房租里面扣啊!”小郑气愤地说。

“明明是你的房屋质量有问题,没办法我才要解约的,你当时也同意了,而且押金我也交给了你的受托人小陈,你必须要把钱退给我!”小林也不甘示弱地辩驳道。

今年8月,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房东小郑和租客小林各执一词,却都无法提出明确的依据,局面僵持不下……

房屋现白蚁

租客要求退租退款

原来在2020年8月,小林通过中介小陈租赁灌口镇某小区房屋。小陈告诉小林,房东小郑因为平时太忙,已将房屋出租等事项全权授予给自己,并向小林出示了房东给予的授权材料,由其代房东与小陈签订租赁合同,并代收第一季度的房租及押金等。

小林对房屋十分满意,且家庭急于入住,便与之签订了租赁合同,并缴交了房租和押金合计10000元。谁料,他们一家入住没多久便发现主卧、客厅几处出现了白蚁,小林多次向小陈反馈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2020年11月,该中介机构关闭后,房东小郑才与小林第一次通过微信取得联系。

小林向小郑明确提出房屋存在白蚁的问题,并发送了视频予以佐证,与小郑协商待其找到新居所时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希望小郑届时退回剩余房租,小郑在微信中表示可以退租金。小林将第二季度的房租也支付给了小郑,本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便开始安心寻找新的房屋。

押金、物业费起争议

租客起诉至法院

2020年12月,租客小林找到了合适的房屋,正放下心来准备简单和房东做个房屋交接、退费就搬到新住所。谁知房东小郑告诉他,若提前解除合同,应扣除押金,且他的起租日是8月1日,应支付8月整月的物业费用等。

小林觉得十分荒谬,自己明明是8月20日才开始起租,怎么还需要承担前面20日的物业费呢?况且房屋提前解约的过错也不在自己身上,押金不能无故扣除。

为此,双方多次争论,却未能达成一致,小郑迟迟未将剩余租金等款项退给小林。无奈之下,小林起诉至法院,请求法官予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