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武平县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武平模式”

2021-10-20 15:11: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全国林改第一县”再出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0日讯 作为“全国林改第一县”的武平县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策源地”,“敢为人先、接力奋斗”的林改精神始终激励着武平县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中踏步向前,将群众的安全感及满意度作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武平县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国卫生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国字号荣誉。那么,荣誉的背后,武平如何从“全国林改第一县”再出发,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武平模式”?

法治护航

让林改成果成色更足

2001年,为破解林业发展困境,武平以捷文村为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2年4月,武平在总结捷文村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一场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开启。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武平林改实践模式被推向全国,成为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

用法治力量护航绿色经济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武平县用法治思维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以来,由于林业经济效益突现,林地价值不断升值,林农之间因为林权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过去遇这种情况,我们就得跑断腿,费时费力费财。现在法官来到我们身边,工作做得细,矛盾很快就化解了。”一林场承包人表示武平法院法官多次实地勘查,用汗水为存在纠纷的山场解决了纠纷。

原来,生态庭林法官在一个月之内12次前往距离县城70多公里的澄邦村,进山场勘界,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政策。以其中一处自留山主为突破口,一次性将因自留山而引发的16起纠纷全部调解结案。

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制、森林警长制,探索“网格化+一体化+专业化”涉林纠纷诉源治理新途径,积极开展“无讼林区”创建,成立县级涉林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和17个乡镇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室,通过网格化排查、一体化受理、专业化调解,全县拥有28个专业调解组织、2985名人民调解员,90%以上的行政村(居)实现涉林民事纠纷“零诉讼”。

同时,武平县加强闽粤赣“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跨区联动、公益诉讼、环境修复、法律服务等协作机制,实现森林覆盖率达79.39%,始终保持全省前列。让省内首个“中国天然氧吧”的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