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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一体”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2021-11-25 10:48: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宁德市检察机关汇聚生态公益诉讼合力守护“绿水青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5日讯  宁德市拥山抱海,因山海交融而生,绿色也成为宁德生态宜居幸福之城的鲜明底色。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主动将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融入发展大局,凝聚多方力量,致力做好生态公益诉讼检察文章,为助力宁德山海经济、厚植绿色发展优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完善机制建设 规范工作运行

2012年4月10日,柘荣县检察院在全省成立首个生态资源检察科;2017年6月,又在宁德市率先成立“两室”(派驻县环保局检察室和派驻县河长办检察室)。柘荣县检察院首创的“补植复绿”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得以推广,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同步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的方式,实现办案、复绿、治理、教育的良好效果,被称为“一诉多赢”的恢复性司法。

为守护好“绿水青山”,宁德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的实践运用,创新建立“办案+修复+联动”三合一环三都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成果,推动解决海洋生态受损“多头治理”难题,为守护三都澳蓝色海岸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宁德市检察机关牵头组织建立交溪、霍童溪、穆阳溪、闽江流域保护协作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聚焦河湖流域污水排放、垃圾倾倒、畜禽养殖、非法采矿、黑臭水体、违章搭建等问题法律监督。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河涉水刑事案件32件81人,公益诉讼立案41件。

一路探索,一路创新。宁德市检察机关还推广诉前圆桌会议机制,针对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同时对全市公益诉讼案件实行诉前检察建议统一备案审查,涉疫、“等”外领域案件统一报告审核,起诉案件统一指导办理的“三统一”集中管理,强化检察建议“刚性”要求,定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保公益监督实效。

专项监督发力 筑牢公益屏障

今年7月27日,屏南县举行“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暨屏南县廊桥文化保险签约仪式”。屏南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促成棠口镇政府、长桥镇政府、寿山乡政府与人保财险屏南支公司达成协议,为已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3座木拱廊桥办理文物(不可移动)保护保险,有效填补了宁德市古廊桥文物投保工作的空白,此举在全省尚属首例。

“古廊桥文物保险”的成功落地,是宁德市检察机关探索“司法+保险”新模式,不断筑牢公益保护的一个缩影,寿宁、周宁等检察院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着眼于闽东丰富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宁德市检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木拱廊桥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2020年以来,立案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件,有力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落实落深。同时,聚焦农村耕地资源,围绕基本农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部署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严守粮食安全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