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一体”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立足山海区位 打造“宁德模式” 今年4月30日,蕉城区检察院对林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林某某在蕉城区本地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缴纳受损水产品资源修复所需费用人民币3000元,并进行劳役代偿公益服务120小时,诉求得到法院支持。这是蕉城区检察院通过依法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探索实践劳役代偿公益服务方式,推动受损生态资源有效恢复的一个生动案例。 当好司法卫士,做好绿色生态守护者。宁德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三都澳天然良港开发、利用、保护等工作,主动将司法保护从陆地向河海延伸,融办案、修复、联动于一体,创新“山海一体”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宁德模式”。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衢宁铁路、沈海复线等重点项目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预防工作,督促部分重点项目临时取土占用林地的业主单位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修复被毁耕地、林地、湿地2800余亩,加强林木资源公益保护。同时,针对三都澳近岸海域海漂海岛垃圾问题以及沿海工业企业偷排偷放“三废”污染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攻坚整治,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督促清理海漂、海岛垃圾1200余吨。针对环三都澳海域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破坏红树林湿地等现象,立案37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山海一体”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宁德模式”先后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入选“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并获评三等奖,入选宁德市平安建设典型经验交流材料汇编。 (本报记者 王淇锋 本报特约记者 冯梅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