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涵江警方侦办一案入选最高检公安部涉疫典型案例

2022-05-17 11:31: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暨第十七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其中,由莆田涵江公安机关侦办的曾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入选该批典型案例。

据悉,3月13日,上海疫情暴发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上海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通知市民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3月29日,涵江区疾病控制中心上门对外省市返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曾某某初筛阳性,后经复核为确诊病例。

经查,曾某某3月15日前往上海某区, 25日出现咳嗽、流鼻涕等症状, 27日在上海某医院核酸检测初筛阳性,28日上午接到上海相关单位通知其核酸检测异常,被要求复检后拒不配合。在明知可能已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立即将原订购的3月28日D3135次动车票(10:39途经上海虹桥)改签为同日D3205次动车票(9:35上海虹桥发车),并于当日乘坐该动车返回福建省莆田动车站,后乘坐赵某某驾驶的网约车回家,造成与其同车厢外省市人员及在莆的妻子、网约车司机赵某某等200余人密切接触,其妻子、网约车司机赵某某现已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3月29日,涵江区疾病控制中心确诊曾某某为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后,莆田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曾某某立案侦查。3月30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就案件收集完善证据等主动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郑震 郭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