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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落实新时代数字政法工作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2-07-27 10:47: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王钦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集体学习上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藉此论坛,我就新时代数字政法和法治政府建设,谈四点学习体会,供同志们参考。

一、数字政法建设是支撑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是国家数字政法建设的行动指南,统筹谋划,抓铁有痕,指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推动政法工作数字化转型、政法协同一体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互联网法院、社会治理、政法公共服务、疫情防控等,推进智慧法治、智慧法院、智慧公安、法制信息化工程等,大力提升数字政法建设水平,取得举世瞩目的法治中国建设成绩。

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法治政府建设正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体系。一是健全法治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法治政府的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七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八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三、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

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数字化转型,要求政府治理体系作出适应性调整。《指导意见》指出,一是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包括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政务运行效能。二是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安全制度要求、安全保障能力、自主可控水平。三是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包括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健全标准规范、开展试点示范,为国家战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四是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治理,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创新数据管理机制、深化数据高效共享、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五是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包括提高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网络平台支撑能力和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六是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包括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如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引领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等。七是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包括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健全统筹推进机制,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等。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技能和素养,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政法

法治政府建设要有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数据资源的深度协同共享,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构建协同高效的数字政法制度规则和履职能力体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能力和水平。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条块政务数据库体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资源,建立健全数字政法建设指标体系,完善统一标准规范的政法数据目录系统、数据共享管理系统、数据安全交换系统,实现数字政法系统的一体化互联互通,一体化协调共享与业务协同,一体化安可保障,推进全国法治数字化系统工程建设。推动政法单位间案件数字化移送,推动政务数据高效共享、融合利用,提升数字政法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方位自动监控和预警。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健全安全运维体系,推动数字政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作用,数字政府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国家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建设,健全政法数据条块间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政法数据提供、使用、管理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形成联合执法、高效运行的工作条件和管理机制。大数据技术是“法之重器”,可为监督、执法插上科技的翅膀,要增强利用大数据推进政法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主动性,充分利用多元数据、时空与个性化数据的交集串联、挖掘分析、筛查比对、动态研判,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增强法治判断、预测能力,适时依法移送犯罪线索;及时深挖批量案件背后的制度和监管漏洞,助力发现类案问题、系统性问题等,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有效促进大数据辅助政法监管、决策、立法、执法工作。实现从经验治理向数字化联动、综合治理,从被动响应治理向主动预判、系统治理转变,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飞速发展,对法治中国建设产生深远影响。数字政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法理念。把信息化作为政法工作一场深刻变革,作为政法各项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同政法工作的深度融合,狠抓落实新时代数字政法各项工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