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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老年群众“养老钱”

2022-08-09 11:59: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9日讯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近日,莆田秀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晓丹谈起该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时表示。

今年以来,秀屿检察院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今年5月,该院根据辖区特点,制定《秀屿区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晓丹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志伟和张似凡任副组长。全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成员,全力推进专项打击整治工作。

6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该院迅速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最高检、省、市、区系列文件精神以及《秀屿区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们要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要在责任落实上持续发力,要在排查打击上持续发力,要在营造声势上持续发力,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安排、同推进,确保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吴晓丹在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刘某某通过微信群聊等发展下线会员300余名,宣传虚构的九九归一世界大同基金会等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承诺低投资、高回报等利益诱惑,收取多名老年人养老投资款人民币11628元。该院经审查后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2020年8月5日,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千元,后被告人刘某某认罪服判。

这是秀屿检察院围绕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针对专项行动确定的打击重点,初步排查近两年办理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犯罪案件的一个缩影。

聚焦养老诈骗重点领域,该院建立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周摸排台帐,目前共摸排、核查线索数量1449件,均为该院本系统自行摸排的线索。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还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通过进乡镇、进社区、进超市、进挂钩村等,悬挂横幅、宣传牌、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接受现场咨询,帮助老年人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向老年群体宣传普及反诈防诈知识。

该院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传统媒体、地方媒体、新媒体等官方网站发布宣传教育共9篇次,发动干警积极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民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俊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