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检察院通过数据赋能提升办案质效
为检察监督按下“加速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9日讯 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要求,以大数据思维为引领,把握“三要素”优化检察业务数据监管流程,抓实抓牢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内部监督措施,推动将监督前延至侦查关口后移至审判环节,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流转数据 一体化监督“广覆盖” 今年石狮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通过网络售卖“悍马糖”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实现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同步推进,并督促行政检察部门跟进监督,放大检察监督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主动转变监督理念,制定《关于加强内部协作配合 强化涉法律监督案件线索移送的实施方案》,加强案件线索内部流转,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汇贯通,形成穿透式监督新模式。 石狮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线索、检察意见归口办理的工作机制,对于案件管理部门收案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日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处理;对于各业务部门办案中发现应当作出行政处罚以及不起诉案件发送检察意见的,应当三日内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处理,实现刑事打击、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的有机衔接。 今年以来,石狮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39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23件,涉案金额3.54亿元。 定锚数据 点穴式监督“高精准” “我们坚持向数据要线索,紧扣热点问题提高数据分析频次,为监督工作开展提供指引和方向,提高监督针对性。”石狮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今年以来,石狮市检察院共开展季度常态化分析2次、专题分析2次、检察业务主要数据分析8次,提出针对性建议8条。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专项分析,形成《2021年1至11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分析适用率偏低、量刑建议质量不高以及对法院判决量刑不均衡、同案不同判监督力度较弱等问题。定期通报各办案团队适用制度情况,要求排名靠后团队逐案说明原因,倒逼承办人强化释法说理、提高量刑建议质量和制度适用率。 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上升至89.42%、精准量刑率上升至97.27%、法院判决采纳率上升至9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