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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纠纷于未发 化矛盾于萌芽

2022-11-11 10:31: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1日讯 “感谢法官,让我们不用来回奔波,就处理好了纠纷!”11月8日,车某通过视频向莆田荔城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莆田荔城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是由莆田荔城法院组建的,系全省首家一站式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入驻人口密集的玉湖新城,全力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为专门调解物业纠纷的机构,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倾力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将物业纠纷化解在‘源头’,让百姓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机关负责人说。

车某是某小区业主。2016年5月2日,车某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但其自接收房屋之日起,仅支付物业费至2017年7月份,截至2021年2月28日共拖欠公摊水电费2151.2元,截至2021年3月9日共拖欠物业服务费14474.72元、违约金6917.68元。

纠纷发生后,荔城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先行引导当事人申请调解,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推广运用“诉前调解温馨短信提醒”,利用“互联网+”思维,将民法典有关物业合同的法规内容以短信的形式先行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后,荔城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第一时间委派特邀调解员调解。调解员立即联系了车某,车某主张涉案房屋交付至今未进行装饰装修也未实际入住,对物业公司诉求的金额及计算方式提出了异议,并对调解效力存有疑虑。调解员与荔城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对接,联系法官联动调解,针对其顾虑进行充分地答疑释法说理。

经前期充分沟通后,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创建了微信聊天群组,通过线上方式组织物业公司提供欠缴物业费清单、收费明细等证据材料,由车某进行认证,最终车某认可物业公司提供的依据,物业公司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每平方米降低0.4元给予车某优惠,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荔城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将结合党建共建、平安综治等工作实际,在最初源头推进基层善治,止纠纷于未发,减少类案矛盾以及矛盾升级的风险。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蔡琳琦 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