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聚焦司法为民 纾解“急难愁盼” ——惠安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谢谢你们,真的帮了我们一家子大忙了!”近日,惠安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1万元,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陈某的爱人拿到了8万元的救助金。 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案件经惠安法院审理判决,其中被告吴某应赔偿原告陈某77.8万元。该案到了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穷尽一切措施,均查无被执行人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陈某一家本就是低保对象,一场交通事故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陈某的爱人一边要照顾受伤在床的丈夫,一边要抚养两个仍在上学的小孩,家中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 “法官,我丈夫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至今仍无意识,现在肇事者没有钱给我们,家里的主要收入也没了。”11月14日,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爱人向执行法官哭诉。 “别着急,国家有司法救助的政策,你的情况符合规定条件。”了解到陈某特殊的家庭情况,惠安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指导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是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惠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天法说,作为基层法院,如何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这是法院必须答好的答卷。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连日来,惠安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推进涉劳动者工资、涉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对客观上不具备履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案件,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及时向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以解其燃眉之急,帮助其渡过难关,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法院努力的方向。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坚持人民至上的鲜明立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司法为民的成色更足!”林天法表示。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李涛 徐君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