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最高法院发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厦门同安两个案例入选

2022-12-08 10:09: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8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和15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福建法院有2起案件同时入选,分别为同安法院审理的全省首起跨境销售大白鲨制品案和古玩市场非法买卖红珊瑚制品案。

在被告人沈某发非法收购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红珊瑚制品一案中,最高院认为,同安区法院本着“判处一案,挽救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结合被告人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佳、家庭经济困难但时间充裕等因素,动员被告人及其家属自愿缴纳部分生态修复金,印制红珊瑚保护倡议资料,联系古玩市场管理方在市场内大规模发放,现身说法倡导红珊瑚保护,通过探索创新符合案件实际情况的生态修复模式,有效杜绝了该古玩市场售卖珊瑚制品的现象,增强公众对珊瑚等海洋生物的保护意识,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同安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审理涉中国鲎、红珊瑚、亚洲象、大白鲨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30余件,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全面构建生态环境行政司法立体联动机制,实现高效追击、精准打击,进一步强化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全链条惩治,实现前端非法捕捞、猎捕,后端收购、销赃全环节全面惩处。

此外,同安法院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性司法理念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实践,除增殖放流等传统修复方式外,创新让被告人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购买碳汇等方式替代部分生态修复义务。

(记者 余晶 通讯员同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