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失去自由方知悔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9日讯 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迫于司法拘留震慑力,从拒不配合到主动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2020年,李某与何某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李某为何某装修装潢房屋。之后,何某拖欠装修款,于2020年4月13日向李某出具借条。经多次催收未果后,李某向明溪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明溪法院审理并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何某分期分批偿还所欠李某欠款本金2万元及其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何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后,执行干警积极联系被执行人何某,何某接到电话后多次推诿,拒不履行。10月21日,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何某在家,执行干警立马出发,将何某拘传至法院。 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何某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何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不愿意履行义务。鉴于何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的第4天,失去自由的何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悔不当初,便主动向提审他的执行法官认错悔错,并偿还了全部案款。鉴于何某积极履行义务,认错态度诚恳,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张芊芊 曾飘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