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以法之名守护“她”

2022-12-09 15:48: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切实保护妇女权益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9日讯 妇女能顶半边天,但这片“天空”不时有阴霾萦绕。在妇女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有力,妇女权益越来越受到公众重视的今天,司法保护的作用尤其重要。近年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帮助妇女群众解决“急愁难盼”问题,促进妇女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2021年3月,该院牵头制定《清流县春蕾安全员队伍组建工作意见》,并联合团县委、妇联等部门成立“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站,建立集结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力量的未成年人保护联盟。该院通过组建一支专业队伍,深入乡镇、学校定期了解困难女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走访50余名困难儿童、留守儿童,对2名“春蕾儿童”落实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

“对于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必须紧紧依靠相关部门共同搭建维护妇女权益平台,做到风险隐患联查、信息情况联通、社会干预联治、依法处置联动、救助帮扶联手,共同密织社会化维权网络。”该院检察官邱美宁如是说。

2020年12月,高某的丈夫被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撞伤后住院,高某举家借钱凑齐18万元医疗费,但最后高某丈夫还是因救治无效死亡。经法院判决,高某获得47万元赔偿款。由于肇事方属于特困户,无力支付赔偿款,失去丈夫和债台高筑让这个家庭陷入阴霾。

清流县检察院了解此事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联合妇联等相关部门对高某进行心理疏导和经济帮扶,送去司法温暖。

类似高某这样因案致贫的妇女群体并不少见,对此,清流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落实落细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司法救助政策,扎实开展救助工作。主动摸排救助线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集结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需要救助的妇女开展心理辅导、家庭教育、经济帮扶等关爱救助行为。2020年以来,该院对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累计14万元,为困难妇女送去司法温情,实现精准救助、温度救助,帮助困难妇女家庭摆脱困境。

妇女权益维护并不止步于司法救助,为了不断扩大妇女权益普法覆盖面,该院依托“麒麟未士”和“法治副校长”机制,充分发挥女检察官细腻、谨慎的特点,让防性侵小知识“声”入人心。与此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村镇、社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鲜活的案例与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妇女同胞讲解《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妇女提高维权意识。

今年7月,清流县检察院被三明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关工委授予“三明市家风家教示范基地”称号,1名干警获“最美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李玉欣 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