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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检察院温暖护“薪”路 助力安“薪”年

2023-02-01 12:37: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温暖护“薪”路 助力安“薪”年

——福清市检察院为70多名工人讨回121万余元工资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日讯 “谢谢!真的很感谢你们!帮我们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我们才能踏上回家路,过个安心年!”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一个案件当事人打来的致谢电话。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将为农民工多想一层、多问一句、多做一些的“三多”理念融入日常办案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多部门联合协作,助力70多名工人讨回工资款121万余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6月,王某以包工方式承包了福清两个项目工程,但是由于其他项目管理不善导致亏损,犯罪嫌疑人王某使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该两项工程的部分进度款项支付给其他项目的工人,导致上述两项工程的70多名工人工资共约人民币121万余元被拖欠,拖欠时间长达3-4个月之久。期间工人多次电话催讨工资,王某均不予回复。

为了要回被拖欠的工资,工人们只能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接到相关材料后,人社局依规向王某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上述工人工资,但王某并未整改。

掌握情况后,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将检察监督工作前移,迅速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人社局向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

“办案不是目的,督促王某偿清工人工资,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官积极协调市建设局、人社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与王某进行沟通联系与释法说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情况,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想方设法尽快支付工人工资,同时也与被欠薪工人积极联系,了解诉求及生活情况。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王某偿还68名工人工资共计99万余元。

但是仍有一部分工人未拿到欠薪……

在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送到福清市检察院后,检察官也并未“一诉了之”,多次走访涉案项目的主管行政机关及施工现场,要求公安机关对工资证据等材料进行调取和固定,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进一步明确欠薪实际数额及王某的还款情况。同时与工人们保持密切联系,不间断、长时间地与王某进行沟通,多次动员其偿还欠款,协调最优方案,更大宽度给予时间筹措资金。

2022年12月,被欠薪的工人终于在春节前夕领到了被拖欠的7万余元欠薪。

针对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提起公诉前已全部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的王某,福清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至此,该起农民工讨薪案画上了以圆满的句号。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张娟川 陈如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