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黄石派出所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莆田黄石派出所用好“早、情、宣、准”四字工作法—— 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龙警官,市场这边李某跟隔壁摊位的吴某又吵架了。”近日,莆田市公安局黄石派出所社区民警龙江的手机里传来水南社区居委会干部着急的求助声。 李某和吴某是相邻摊位的摊主,因为日常琐事多次争吵、报警,虽及时调解但双方仍有怨言,解而不和。 当天,两人又发生争吵。龙江接到社区干部求助后,带领专职调解员前往现场。了解大致情况后,龙江请双方到派出所调解室,巧用辖区网格员、治安志愿者、专职调解员等力量,营造“身边人+专业人”的“温暖”调解氛围,彻底消除双方矛盾。 自莆田矛盾纠纷大起底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黄石派出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早、情、宣、准”四字工作法,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最大限度预防重大案事件的发生。 黄石派出所突出“早”,提前介入善作为,提前谋划,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进百家门、问百家事、知百家情”,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摸排,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线索,超前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此外突出早调处,以110接处警和社区民警入户走访等日常工作为切入点,聚焦涉及邻里、家庭、情感等纠纷类警情,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耽误不拖延不留隐患。 针对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成因复杂化、调处难度大的特点,黄石派出所抓住“情”,真诚调处解心结,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多级联动、多方联控、多元联调的强大合力。在调解过程中,秉承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的原则,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积极疏导化解,确保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无隐患。 黄石派出所还用好“宣”,普法教育引好路。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制教育宣传结合起来,利用村居例会契机,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加深群众了解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该所要求靶向“准”,抓好规范提质效,将警情处置、纠纷调解、证据收集、规范执法、法律解读等纳入日常学习内容。 “小矛盾连着大稳定,群众之间的每一件‘小纠纷’都是我们必须关注的‘大事件’,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才会更高。”黄石派出所所长朱金龙如是说。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欧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