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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法院生态司法服务保障金门供水成效显著

2023-06-07 11:55: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共饮一江水 司法护清源

泉州法院生态司法服务保障金门供水成效显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7日讯 6月5日上午,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泉州晋江召开。会上,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题介绍了泉州法院生态司法服务保障向金门供水工作基本情况。

记者获悉,2018年8月5日,泉州向金门供水工程正式通水,标志着“两岸一家亲,共饮一江水”的愿景变成现实。近年来,泉州两级法院准确把握两岸融合发展战略定位,找准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向金门供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建立金门供水“清源法屏”保障机制,开展“司法护源”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泉州法院做优诉讼服务,开辟涉金门供水案件“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做精质效管理,对涉金门供水案件实行台账管理、专人办理、重点督办,坚持“涉刑严惩、涉纷妥处、涉执快办、涉案速报”;做实诉源治理,在项目建设一线设立司法服务工作室,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传、多元化解、规范指引等工作,有力保障供水枢纽湖库及周边征地拆迁等工作顺利推进,实现“零诉讼”。

同时,坚持湖库与流域并进,织密供水安全司法“保护网”。设立供水水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清源法屏”教育实践基地,建立河湖生态法官制度和水源保护巡回法庭,联合九部门共建七库连通工程水源保护司法联盟工作机制等,抓紧三大供水枢纽湖库生态管护;设立全省首个“两山”巡回法庭、全省首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巡回法庭暨法官工作室,开设河湖生态司法服务“诉非联动”平台,抓实供水水源晋江“两溪”综合治理;成立两江流域司法保护联盟,抓好供水全域生态司法协同保护。

此外,泉州法院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实施惩治污染水环境犯罪最严司法政策,在全省率先制定污染环境犯罪禁止令适用规范,有效预防再犯罪,有力震慑潜在污染者;全省首推水生态环境司法预警机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预警一次、防范一片”;探索增殖放流、引流冲污、固坝填石等修复方式,构建水生态环境多元立体修复模式,力促受损水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