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守护“夕阳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沿着湿滑的山路盘旋而上,警车行驶了近40分钟,最终到达尤溪县管前镇皇山村詹某江老人家中。 “老人家,最近家里日子过得怎么样?”见到年过七旬的老人,尤溪县人民法院西城人民法庭法官陈振武关切地询问。 “陈法官,现在我每个月都能拿到1000多元特困补助,能吃上肉,月底还能剩下一点,非常感谢你们!”面色红润的詹某江握着陈振武的手,由衷地表达谢意。 可半年多前,这里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詹某江因生活拮据,要靠上山挖野菜才能果腹。偶有亲戚接济,日子仍然过得一贫如洗。面对这样贫穷困苦的日子,在尤溪法院介入后,老人家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2022年9月某一天,正在办公室翻阅卷宗的陈振武接到了管前镇皇山村的村支委兼民政协理员詹新平的求助。 “我们村有位老人,生活非常困难,但无法得到救助。”詹新平说道。原来,彼时他们正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众逐户开展排查,发现詹某江因为名下有“挂靠子女”,所以按政策无法享受国家的救助。 随即,西城法庭联合县民政局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皇山村了解情况。经了解,詹某江一生未婚、膝下无子。为让詹某江“后继有人”,家族兄弟便按照农村习俗,将侄子詹某泰过继到他名下,并将詹某泰的户口落在其户口簿上。但詹某泰一直与其亲生父母共同生活,詹某江亦未抚养过詹某泰。长大成人后,詹某泰表示,自己并无余力赡养詹某江。 年逾古稀的詹某江日渐老迈,无力在砖窑厂继续打零工谋生,只能一人居住在乡下祖屋,生活十分困苦。虽然,詹某江的情况已达到救助标准,却因其户口簿上登记有“养子”或“继子”而无法获得救助的资格。有这么个大难题作为“拦路虎”,詹某江的救助问题迟迟无法解决。 如何破题?尤溪当地包括法院、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他们尝试探索通过司法判决厘清收养关系,再由民政部门将确无收养关系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的解决路径。 接下来,西城法庭引导詹某江向法院提起了确认收养关系诉讼。同时,考虑到詹某江的诉讼能力较弱,又为其联系了援助律师代为参加诉讼。经审理,西城法庭判决詹某江与詹某泰之间的收养关系不成立。判决一出,尤溪县民政局及时响应,为詹某江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时间将其纳入特困供养范畴,解决了其老无所养的后顾之忧。 离别时,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将天边一抹流云染上最绚丽的色彩,映照在陈振武和老人家的身上,拉长了他们的身影,也让老人家对生活的期望更加绵长。 像詹某江这样存在“挂靠子女”的老人在当地农村并不是个例。据统计,2022年以来,尤溪法院通过司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或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11人,其中有3人被纳入低保、8人接受特困供养,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陈新鑫 傅秀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