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让山更青水更绿
“检察蓝”让山更青水更绿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之名守护生态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0日讯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近年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以公益诉讼之名守护山青、水秀、地绿,回应人民群众对更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检察蓝”让“光头山”变青山 2017年8月,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接到某矿区有违法行为的举报,立即启动小光山生态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立案监督和人大议案、专项报告等方式,有力地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对矿区开展综合整治。 经过长达5年的跟踪监督,矿区内的违法行为已全面停止;各行政机关先后立行政处罚案36起,作出罚款近900余万元;公安机关共立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刑事案件10起;现已实现补植复绿1000余亩。 “检察蓝”让“臭水塘”变碧波 位于沿海村庄后村的“回头水”池塘,经3年持续监督推动治理,完善雨污分流,清理垃圾、淤泥近10000立方米,从黑臭水体转变为“五星小微水体”。 在张埭桥海滩水库生态保护系列案中,翔安检察推动上游100余处雨污混接完成整改,3处大面积非法养殖、非法侵占行为被依法查处,库区日补水量10000余吨,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提升,有效从源头防治入海水质污染。 “检察蓝”让“垃圾地”变良田 2021年6月,翔安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收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处农用地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也侵害了土地资源。翔安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开展执法行动,向违法行为人作出《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劝导和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限期恢复非法占用地块的农用地功能。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该地块已恢复耕种条件,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颜伟民 张艳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