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榕树下解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5日讯 老榕树树荫下,四方木桌旁,法官和当事人围坐在一起,当面锣、对面鼓,敞开谈,这是近日发生在永春县湖洋镇吴岭村“树下调解点”的一幕。 吴某和郭某(均为化名)是多年好友。2015年8月,郭某因需资金周转向吴某借款36000元,后郭某因经营不善导致借款未能及时偿还。吴某曾在2016年将郭某诉诸法院,后因双方庭外和解撤诉。然而,撤诉后郭某仅偿还9000元后便未再还款。 多年来,这件事成了吴某的心结。6月2日,吴某再次来到永春法院桃城法庭起诉,请求判令郭某偿还剩余的借款。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已为多年好友,对借款事实也无争议,存在调解空间,便决定深入双方所在的吴岭村开展调解工作。 6月8日上午,桃城法庭法官走进吴岭村,在该村“邻里守望堂”的“树下调解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你需要的时候,吴某伸出援手借你钱,我相信你也一直感激在心,现在过了这多年,于法于情也应该把钱还了,你说是不是?更何况吴某也表示不需要你额外支付借款的利息,只想你把本金还给他,这说明他还是把你当朋友的,你可不能再寒了他的心呀!”调解过程中,法官对郭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我心里也很难受,但是实在是有困难,才会这么久都没能还清。2016年我跟吴某协商撤诉后,我确实是准备每个月按时还款的,可是不巧我经营的店铺碰上了供货方破产,货物无法交付,退款也迟迟不能到位。导致我的店铺也只能关闭,没有了收入来源,家里孩子上学还需要费用,我也只能跑去外地打工,2019年底又碰上了新冠肺炎疫情,也没办法出去打工,之后就没有收入了。”郭某说道。 在知晓了郭某的难处后,法官主动为双方拟出分期还款方案,该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符合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双方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达成一致,签署调解方案。 至此,一起时隔8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悄然化解在炎炎夏日的绿茵树下。目前,郭某已经提前履行了两期还款金额,总计4500元。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汪思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