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检察院立足“五并”模式 护航“蓝色经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5日讯 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建立“五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模式,主动履职,护航“蓝色经济”发展,为连江加快打造“海上福州”桥头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打击监督并重,提升履职质效。该局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海砂)等涉海生态刑事犯罪。2020年以来,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8件14人,移送起诉盗采海砂犯罪案件39件100人。同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及时移送案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督促、引导侦查机关规范办案,2022年9月在海警工作站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增强打击犯罪合力。 生态公益并举,推动生态修复。在办理涉海生态案件过程中,该院引导当事人开展符合海洋生态损害特点的生态修复实践。2020年以来,涉海案件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800余万元,举办增殖放流活动2场,种植红树林约28亩,认购海洋碳汇36.9万元。办案中同步审查公益受损情况,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共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诉求均获法院支持,被告缴纳生态修复等费用480多万元。 检察行政并联,强化保护合力。聘请县海洋与渔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行政单位的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专家助理,对办案中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提供办案意见,提升履职质效。强化阵地建设,与乡镇党委对接,依托海岸线建立检察联络点与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党建教育实践基地,聚焦海洋保护工作,达成保护共识,促进工作长治长效。 海湾陆岸并治,打造生态海岸。从聚焦海域环境顽固问题治理延伸,加强对海岸线岸滩与近海陆域固废污染问题治理工作的关注,针对海洋白色垃圾治理、红树林保护、海岸沙滩污染治理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4份,召开座谈会2次,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湾(滩)长制,全方位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 法治综治并施,守护海洋安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出台盗采海砂综合治理工作“九条措施”,加强县域海洋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保护,牵头召开涉渔“三无”船舶管理工作推进会。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拍摄专题纪录片、送法下乡等方式,增强群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 (林丽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