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法院:邻里争地二十年 勘测划界恩怨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4日讯 两家人某地块相邻,本是界址纷争,衍生了诸多怨怼,邻里纠葛二十年未了。日前,上杭法院才溪法庭法官主动靠前、下沉一线,变“坐堂问案”为“调查办案”,经现场勘测、划界确权、判后释法,不仅“以判止争”、实质解纷,还从矛盾源头入手,将衍生纠纷止于萌芽、化于诉前。 2002年农历6月,蓝甲从林某手中购得一块38平方米的菜地,并有双方签字的买卖契为证,该地块西片与蓝乙新屋毗邻。蓝乙建新房前,其子蓝小乙与蓝乙想和蓝甲交换该菜地未成。之后,蓝乙与蓝甲就界址产生争议,蓝乙认为该菜地有部分属于自己。自此,这块菜地虽由蓝甲种管庄稼,但两家人为该菜地争执不休,二十年内纠纷不断。2022年5月,蓝小乙拆除了蓝甲菜地篱笆,成了双方矛盾激化的“导火索”,加上蓝小乙此前还占着部分菜地及地上作物等,蓝甲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排除对该土地妨害,并赔偿拆除篱笆造成的损失1000元。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游湘莲认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仅限于解决当前纠纷,无异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判断双方矛盾根源是涉案菜地的权属争议,权属问题若不决,后续纷争会不断。因此,承办法官充分释明法理、阐明利害,向蓝甲说明依其诉讼请求作出判决的局限性,蓝甲遂更改诉请为请求法院确认涉案菜地权属。 为进一步调查涉案菜地情况,承办法官连续两天组织双方当事人以及证人林某等前往现场勘测,了解到涉案菜地西片界址是一片老池塘的石坎,且向下挖有无石坎决定了界址位置及菜地权属,而这也正是双方其中一个争议焦点所在。于是,法官参考证人证言,联系了挖掘机向下挖掘1.56米深,出现塘泥和泥水后,仍未见石坎。经现场勘测后绘制该菜地的四至图纸,为防止双方对界址长短再起争执,承办法官在确认了东南西北的界址后,又精确测量确定了四至长宽及方位,并予以判决确认,同时根据界址依法判决该菜地归蓝甲所有。 承办法官还发现该菜地位于蓝小乙房屋门前,地上作物可能引起采光遮挡、视野受限问题,考虑到该因素或会引发新的纠纷,便在诉中判后多次援引民法典规定的相邻关系权利义务,规劝蓝甲须避免种植长高类蔬果作物,防止双方再生矛盾,有利于邻里和睦。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下,双方均服判息诉。 一块菜地,让邻里纷争二十年,法官没有选择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根据诉请一判了之,而是以现场调查找症结、以诉源治理止纠纷,防止“一案结多案生”,真正实现了从矛盾前端化讼止争,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游湘莲 李林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