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五端合一”优化营商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这边处理纠纷又快又方便!”近日,在原告石狮某商行买卖合同案件庭审结束后,商行经营者说道。该案于庭审结束当日即作出裁判。 超七成案件于庭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即刻作出裁判,这是石狮法院成立买卖合同审判团队后带来的高效率。买卖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中缔结量最大的合同之一,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工作是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的关键考核内容。近年来,石狮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石狮法院探索推进“立、调、审、执、服”五端合一办案模式,打破固有买卖合同纠纷分散在不同业务庭室的办案模式,于今年2月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买卖合同审判团队,挂靠民二庭专案专办、归口审理。积极探索审判流程再造,握紧程序衔接“交接棒”,念好审限“紧箍咒”,践行繁简分流、程序甄别转换机制,压缩内部应诉、送达等各节点流转时长,推进庭审实质化,对审理周期超6个月的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督促,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实现从各审判环节“小提速”到全流程“大增速”。 为赋能各节点高效运转,石狮法院以平台化、无纸化、智能化为手段,全面推行买卖合同纠纷从立案、保全、送达、调解、阅卷、开庭等全流程“一网通办”,实现电子诉讼服务全流程覆盖,并发挥电子送达优先和审送分离优势,实现流程更优、耗时更短、耗费更少、协同更畅、效能更高。 与此同时,石狮法院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运用,全面加强与机关单位、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联动对接,实质化运转和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商事诉调纠纷解决机制、预立案调解机制的纠纷化解功能,提前介入化解买卖合同纠纷,坚持调判结合,注重通过商事审判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改变传统审理模式下部分事实相对清晰的案件因前期积压而耗时较长的困境。 “审判程序继续进行可能涉及到追加当事人、产品质量鉴定等问题,诉讼时间较长,对双方都不利。”原告石狮某纺织商行与被告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主审法官庭前阅卷后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并组织双方到庭调解,抽丝剥茧,以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化解症结,最终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于7月31日前偿付尚欠货款57583元。 据统计,2023年来,石狮法院共审结一审买卖合同纠纷723件,一审案件平均用时、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等6个审判指标较2022年均有较大提升,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平均审理时间较2022年缩短10.15天。促成调解、撤诉314件,标的额达5008.84万元,从根本减少买卖合同纠纷耗时及成本。今年1-5月,该院在泉州法院“服务大局敢为争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竞赛活动中,荣获第一名。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梁秋芳 林晓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