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法官主动上门化解企业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3日讯 “马法官,案件终于调解好了,公司上下悬着的心终于有了着落,非常感谢……”日前,落户连城县工业园区的两家企业——连城县某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在连城法院驻县工业园区法官工作室法官的倾力调解下达成和解,两家企业也得以继续安心生产经营。 据悉,2021年11月30日,原告作为出租方与被告作为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连城县某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厂房(建筑面积1735.20㎡)租赁给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将租赁物交付给被告,但被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未支付租金给原告,在多次催要未果后,连城县某发展有限公司将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诉请解除《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违约金216047.85元。 针对这一涉营商环境纠纷,连城法院驻县工业园区法官工作室法官主动上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立足双方企业长远发展,组织双方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座谈,倾力调解。座谈中,承办法官通过情理结合的方式,在结合被告当下的经济压力和实际困难,客观分析被告未来发展前景及还款能力基础上,向原告提出调解建议,能否在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和方式上作出一定让步。最终,通过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继续履行合同的一致意见。双方公司负责人也对连城法院高效保障其经营发展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见习记者 邱玉香通讯员 罗立军 江其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