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法院积极探索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
纠纷巧化解 居民更安居 ——泉州泉港法院积极探索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9日讯 “房屋顶棚、墙壁等大面积空鼓,这个问题没解决,物业公司也没有协调处理,这物业费不交了……”近日,在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时,刘先生表达对物业的不满。 由于拖欠物业费,刘先生被物业公司诉至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为尽快解开症结,承办法官联合辖区物业调委会调解员一起前往刘先生家中走访。法官耐心疏导、释法说理,告知刘先生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刘先生逐渐打开了心结,主动将尚欠的物业费交清。为了实质性化解这起纠纷,法官还就房屋质量问题主动联系了开发商并组织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开发商同意赔偿刘先生房屋维修费用2000元,该案实现“一案促双解”的良好效果。 这是泉港法院积极化解物业纠纷的一个缩影。 随着大量安置户搬迁入住小区,后征迁时代下的泉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为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实效,泉港法院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诉前化解机制,通过“靠前服务、汇聚合力、能动司法和示范裁判”等有效举措答好诉源治理“物业卷”,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该院特邀2名专职调解员入驻诉非联动中心,建立“1+2+2”诉前调解团队,该团队依托“一镇街一法官工作站”机制,探索推行“网格+物业”司法服务管理模式。专业法官深入辖区各镇(街)小区,定期开展纠纷化解、法律咨询,通过实地走访物业公司、业主,共商如何妥善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精准对接业主司法需求,以“让行内人说理、法院人说法”推动物业纠纷主动化解,未诉先办。 切实化解物业纠纷中的“疑难杂症”,需要各方联合“会诊”,才能开出最具针对性的“良方”。泉港法院与辖区镇(街)、物业调委会、物业协会等充分协调沟通,探索构建了“层层过滤”机制,即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纠纷后,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辖区物业调解委员会或居委会、镇或社区街道办事处调解组织调解;经基层调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调解无果的纠纷,转入法院诉非联动中心进行调解。运用该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物业纠纷化解在诉前。今年以来,该类纠纷新收案数量同比下降74.32%。 为进一步实质性化解潜在纠纷,泉港法院推行示范裁判,强化预期引导。2022年以来,该院速裁团队根据同一小区同类纠纷的争议特点,选取3个小区10个典型案件进行示范裁判,通过示范裁判进行释法说理,引导矛盾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同时让群众预判到同类纠纷裁判结果,为案涉小区其他系列物业纠纷驶入法院速裁快车道打下坚实基础。该机制推行以来,累计已推动山腰街道锦川小区等3个小区165起物业纠纷止于诉前,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 此外,针对近年来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院找准职能定位,主动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诉源治理中的能动作用,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预防机制、完善物业服务监管机制、健全物业服务纠纷联动机制、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向物业主管部门区住建局提出司法建议,进一步规范辖区物业服务,推动行业治理,提升住宅小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取得成效。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庆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