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来之不易的赔偿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1日讯 “朱法官,你们法院转来的120多万元赔偿款刚刚到账了,这7年来你们多次到平和县帮我执行的情形历历在目,我将永远铭记在心。”7月17日,下肢瘫痪,行走靠轮椅、排尿靠导尿袋,一年到头连家门都很少出,被评定为肢体一级伤残的申请人张崇梅在其姐夫和大哥的陪同下,亲手将两面分别写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人民好法官、正义守护神”的锦旗敬赠给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办案人员。 2014年4月,张崇梅花9.6万余元购买了一辆福建平和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农用车,原本打算靠跑运输养家糊口,改善一下生活,谁承想好日子没过上,却在当年7月13日的一场交通事故中险些丢了性命。 事故车辆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评定制动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 张崇梅一纸诉状将福建平和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诉至延平法院。延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因被告生产的涉案车辆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致使原告一级伤残,被告应对原告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2016年10月,延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4.2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张崇梅遂向延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我们首先通过执行网络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遗憾的是并未发现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于是,我们又派人前往平和县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实地调查,当我们第一次找到该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时,呈现在眼前的厂房早于停产,偌大的厂房看不见一个工人。” 延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圣龙说。 事故让原本还算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张崇梅爱人无法接受现实打击,提出协议离婚。“年幼的女儿则有叔叔伯伯和姑姑帮助照顾,今年已经上初二了,成绩还可以。事发9年来,每天的饮食起居主要由70多岁的母亲帮助照顾。”张崇梅说。 张崇梅遭遇的不幸及其家庭困境,法院深感同情。执行法官阮绍恩说:“我们先后两次给予张崇梅救助,一次是执行保险救助1万元、另外一次是国家司法救助5万元。” 该案的执行一度停滞不前,但延平法院始终没有放弃努力,密切关注被执行人有关信息。2021年年初,被执行人平和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当年3月22日,注销成功,注销公告期间,法院及时通知张崇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被执行人平和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注销给本案的执行带来了希望和转机。今年3月,延平法院再次派出执行法官前往平和县,对被追加的两个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经查,被执行人福建某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在平和县某银行存有股金。 “我们依法向上述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提取股金分红,今年6月30日,该银行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的124.26万余元股金分红转入到延平法院执行账户。”阮绍恩说,张崇梅这笔来之不易的赔偿款到账后,全体执行人员都和申请人一样,倍感振奋。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曾兴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