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严惩一名违反“限高令”被执行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4日讯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抓获一名违反“限高令”乘机行为的“老赖”,并依法予以严惩。 原来,因未按照增资协议履行义务被裁决承担连带责任后,王某未能及时履行清偿责任被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金额总计1460余万元,执行到位18万元后,王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终结了执行程序。”执行人员介绍,其间,厦门中院对王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但王某置若罔闻,今年以来多次违反“限高令”规定,先后利用系统漏洞购买机票乘机多达12次。 今年5月,厦门中院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前来处理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违法行为,但其均以工作忙、在外地等为由搪塞,“拒不前来,且态度恶劣”。于是,厦门中院对王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决定,可执行法警前往其户籍地住址、送达地址等地实施拘留均未成功。 7月13日,厦门中院通过厦门失信联合惩戒公益平台的举报线索,发现王某购买了次日厦门站6时42分发车的动车票后,当即与厦门站铁路民警取得联系,并做好拘留前的行动计划。然而,当执行人员7月14日登上这辆即将发车的动车时,却迟迟未见王某踪影。经铁路查询发现,王某已在厦门北站进站,并购买一张半个小时后发车的其他车次的车票。 针对这一情况,执行人员立即乘坐即时发车的动车前往厦门北站,成功赶在王某乘坐的动车发车前两分钟将其带下车,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予以送拘。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厦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