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打出手“凉”了兄妹情 温情调解“暖”了邻里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7日讯 几句口角之争,一时冲动动手,让原是堂兄妹的邻居成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对立方……近日,永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一时冲动 互不让步 被告人黄某甲(化名)与被害人黄某乙(化名)系堂兄妹,也是邻居,但多年来两家因修路、饮水等问题积怨颇深,双方互不往来。2022年6月的一天,黄某乙因怀疑家中的电视信号线路遭黄某甲破坏,遂在家中辱骂对方,恰巧被路过的黄某甲听到,俩人于是发生口角。 争吵过程中,双方互相谩骂并相互投掷石块、砖块及凳椅。其间,黄某甲投掷的砖块砸中黄某乙的头部,造成其右额部头皮裂伤,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承办法官经过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情,详细地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以及有关证人,逐渐掌握了各方的心结所在,并了解到在该案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曾多次介入调解均未果。 “被害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被告人家属则提出其家境困难,最多只能赔偿3万元。”承办法官介绍,两位老人各执一词,态度坚决且互不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如果仅对黄某甲判处刑罚简单结案,邻里之间的积怨非但无法化解,还可能埋下激化矛盾的隐患,案结事难了。只有从根源入手将双方心里的疙瘩解开,将出现裂痕的感情加以修复,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就民事部分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原被告双方文化水平较低,为顺利推动案件进展,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遂从双方子女入手,通过“背靠背”、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亲情升温 消除对立 近日,在调解中,承办法官本着把矛盾化解、将亲情升温的原则,从解决根本矛盾出发释法说理,以通俗易懂的事例向当事人说明邻里和谐相处对于推动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同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后果,充分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消除双方对立情绪。 对于黄某甲,法官充分释明其因一时冲动给被害人造成伤害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同时,法官告知被告人家属最好的方法是能把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积极赔偿争取对方谅解,以减轻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而缓和矛盾,也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 “你们两家既是远亲、又是近邻……”面对黄某乙,法官提出希望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并指出被告人身体不好腿脚不便,“你在该案中对矛盾的激化也存在过错,希望能给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此外,向其释明诉讼请求中,部分诉求于法无据或者赔偿标准过高,从而逐渐缩小双方心理上的期望值。 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多轮调解、多次劝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黄某甲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黄某乙各项损失共计42000元,并当场履行,被害人向被告人出具谅解书。最终,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至此,双方冰释前嫌,该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后记: 这虽是众多刑事案件中的一件小案,却是永泰法院坚守“为人民司法”办案初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泰法院不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秉持“法、理、情”相融合的调解基调,抓住每一个可调可控的机会,从各个方向靶向治疗当事人心结,依法开展刑事调解工作,坚持“小案”精心办,用身边的“小案”传播法治理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