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首例反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书》制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9日讯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制发了福州市首例反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支持起诉书》,晋安区法院随即作出裁定,向长期忍受家庭暴力的张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7月21日,张某咨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和条件时,晋安区法院依托法检共建机制向晋安区检察院通报了线索情况,晋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第一时间赶往法院。 在法院立案庭内,检察官全面了解了张某丈夫日常对其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情况,并逐一核对和收集了张某遭受家庭暴力的病例、视频及相关聊天记录和报警记录等证据。 为进一步核实案件情况,检察官在全面审查证据的基础上,又联合法官等多方向张某女儿深入了解日常家庭情况,张某女儿表示“父亲平日确有家暴行为,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帮助他们过上正常的生活。”晋安区检察院对全案审查后认为,张某系遭受家庭暴力的弱势妇女群体,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 随后,晋安区检察院立即对这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开启维权绿色通道,当日便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送达晋安区法院,同时做好该案的后续跟进工作。目前,晋安区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关裁定,并向张某的丈夫以及所在社区送达。 据悉,该案是福州市首例反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支持起诉案件,是晋安区检察院对新类型新领域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有效拓展,亦是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公检法工作交流会商的若干意见》,凝聚合力筑牢反家暴司法屏障的有益尝试。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邢颖晶 陈心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