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法院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 化解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0日讯 “我村收到贵院的《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村两委、调解员、时村第四小组分田到户仍在世相关人员等,对案涉诉争土地展开调查并到现场勘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至此,案涉土地纠纷事件彻底终结。特此回复。”近日,泉州市泉港区法院收到涂岭镇驿坂村村委会关于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的复函。 这一切要从1999年说起。村民老周获得驿坂村邱后洋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老周去世,其妻李某甲及周某某等三子继承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 2005年,李某乙通过李某甲的邻居转让取得土地,并在上面加盖房屋。李某甲一家认为,李某乙取得的土地,有一部分归自己所有,纠纷随之产生。十多年来,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各不相让。 2022年8月,李某甲及其子四人以李某乙侵占了自家0.2亩耕地非法建宅为由向泉港法院南埔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土地使用权、清除被侵占土地上的建筑物并赔偿损失。被告李某乙辩称,其并未占用四原告所述的0.2亩土地,请求判令驳回四原告的诉求。 诉争土地使用权未载明东西四至,且由于时间较久,田地地形地貌部分已发生较大变化,承办法官为查清案情,确定涉诉土地是否在被告房屋的围墙内,发函至案涉土地主管部门要求确认诉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四至范围。案涉土地主管部门出具《复函》,仅证实老周承包到0.2亩土地经营权,但无法确定该承包地东西四至。 此后,四原告又以相关部门未作客观调查导致无法确定诉争土地使用权四至为由,将案涉土地主管部门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案涉土地使用权纠纷持续十余载,矛盾大,关联诉讼多。为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加剧,将这起土地使用权纠纷妥善化解,承办法官针对该土地使用权东西四至确定的关键问题,多次进村入户走访,邀请村委会及当时参与丈量分田登记的相关人员对争议问题实行现场勘测,厘清案涉土地使用权的来龙去脉。 经过深入调查,承办法官发现,村委会及当时参与丈量分田登记的相关人员可协助确认案涉土地使用权四至,遂告知该村委会其作为案涉诉争土地的发包方和所有权人,有职责对案涉诉争土地使用权的四至展开调查后确认。“……重新对案涉诉争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的坐落在邱后洋的水田0.2亩的四至展开调查并确认……”同时,向该村委会发出司法建议。 收到司法建议后,村委会立即召集村两委、调解员、时任村第四小组分田到户相关人员,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多方进行反复现场勘查测量,最终确认诉争土地使用权位于被告已建住宅的围墙内。 为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积极争取村委会牵头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纠纷的调解,争取以最优方案化解矛盾。经过耐心调解、充分协商,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四原告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四原告同意不再对此事诉讼。 就此,当事人持续十余载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实质性化解,关联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同时息诉,案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郑燕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