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8月10日,我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协会章程》等事项;表决通过了协会更名,协会正式更名为“福建省调解协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福建省调解协会理事会、第二届监事会。 会议强调,要突出政治统领,牢牢把握调解工作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调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调解工作置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中考量谋划,明晰坐标、把牢方向。 会议指出,要强化源头预防,切实履行调解工作使命。把排查预防做在先,坚持普遍排查和专项排查、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居)人民调委会的“前哨站”作用、司法所的“桥头堡”作用,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重大矛盾纠纷消灭在乡镇(街道)。 会议要求,要推进守正创新,不断激发调解工作活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协作机制,持续深化“公调”“诉调”“访调”对接,着力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拓宽领域,持续加大对医疗、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房产物业等领域纠纷化解力度,拓展消费、旅游、环保、电商、知识产权等领域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商事调解。 (记者 胡苏婷 福建长安网记者 洪辉) |